2024年4月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《关于下达2024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(淄环函〔2024〕14号)》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,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,在当地主要媒体、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。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,现依据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相关要求,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开,使公众对我司基本情况有所了解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相关信息
按照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第八条第(三)款和第十一条第(三)款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,公布的主要信息包括: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,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,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、浓度和数量,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,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。
(一)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等基本情况
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,法人代表李庆慧,注册资本1.17亿元,公司位于淄博市周村区恒通路979号,是一家主要从事新型环保制冷剂系列产品生产的氟化工企业,主要产品包括五氟乙烷(R125)、偏二氟乙烷(R152a)、二氟一氯乙烷(R142b)、四氟乙烷(R134a)、四氟丙烯(R1234yf)、一氯三氟丙烯(R1233zd)、四氟丙烯(R1234ze)、五氟丙烷(R245fa)、偏氟乙烯(VDF)、聚偏氟乙烯(PVDF)、二氟乙醇等。华安公司现有及在建项目环保手续完备。
(二)使用有毒有害原料
主要有毒有害原料物质 | 2023年使用量(t) | 用途 |
1,1,1,3,3-五氯丙烷 | 6517.137 |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|
四氯丙烯 | 0 |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|
四氯乙烯 | 27.617 |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|
氟化氢 | 15543.453 |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|
液氯 | 10949.105 |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|
*数据来源:排污许可证2023年年报
(三)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
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| 排放浓度 | 2023年排放量(t) |
SO2 | 3.61 mg/m3(焚烧炉) | 0.10187 |
NOx | 21.0 mg/m3(焚烧炉) | 0.48799 |
VOCs | 7.27 mg/m3(焚烧炉) | 6.273845 |
颗粒物 | 2.98 mg/m3(焚烧炉) | 0.89331 |
氨氮(NH3-N) | 3.52/3.37 mg/L(东厂/西厂) | 0.67418 |
化学需氧量 | 77.9/75.8 mg/L(东厂/西厂) | 18.88100 |
*数据来源:连续在线自动监控排放浓度及排污许可证2023年年报总排放量
(四)危险废物的产生与处置情况
危险废物名称 | 2023年产生量 | 自行利用/处置量 | 委托外单位利用/处置量 |
废机油 | 11.769 | 0 | 11.407 |
废弃包装物 | 16.807 | 0 | 16.897 |
废活性炭 | 8.006 | 0 | 8.116 |
固体废催化剂 | 10.448 | 0 | 10.448 |
R1234yf高沸物 | 68.321 | 26.331 | 44.14 |
液体废催化剂 | 31.359 | 0 | 37.359 |
高沸物 | 824.18 | 48.870 | 705.258 |
R152a液态废催化剂 | 799.131 | 799.131 | 0 |
炉渣及飞灰 | 0.302 | 0 | 0.302 |
废溶剂 | 15.67 | 0 | 15.67 |
污泥 | 204.708 | 0 | 204.809 |
废盐 | 94.779 | 0 | 87.116 |
固体废活性炭 | 0.199 | 0 | 0.199 |
焚烧炉废催化剂 | 0.529 | 0 | 0.529 |
检测废液 | 4.4814 | 0 | 3.9579 |
废干燥吸附介质 | 37.59 | 0 | 34.924 |
*数据来源:2023年危废处置台账
二、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(一)废气防控措施
1、有组织废气防控措施
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全部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,焚烧炉烟气经“急冷塔+三级水洗塔+二级碱洗塔+湿电除尘器+SCR脱硝+活性炭吸附”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。
罐区尾气经一级水洗+一级碱洗处理后排放。电石破碎产生的粉尘、乙炔发生车间上料粉尘、电石库卸车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。PVDF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经5台旋风除尘+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。危废存储过程产生的废气,经活性炭处理后排放。乙炔法制R152a装置催化剂(氟磺酸)制备过程产生废气经水洗+碱洗两级处理后排放。
2、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
无水氟化氢、液氯、五氟乙烷、二氟乙烷、VDF等均采用压力罐储存,无呼吸排放;四氯乙烯储罐采用内浮顶罐,内浮顶的浮盘与罐壁之间采用高效密封方式。氢氟酸储罐位于装置区,依托装置区水碱洗系统。有机物料装卸车采用密闭鹤管,控制装卸的温度和流速,采用性能良好的装车鹤管,缩短进原料的时间间隔, 尽可能使储罐保持在较高的液位储存,减少储罐内的气体空间, 降低原料的饱和损耗。
采用先进的 DCS 集散控制系统,各物料输送均采用密闭输送方式,防止泄露;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、管道、阀门及管路附件,减少装置跑、冒、滴、漏现象的发生,降低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量;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,尽量减少物料输送管线阀门、法兰等连接,物料转移采用管道转移,尽量减少中间储罐物料存储时间;制定严谨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,减少失误操作。建立了泄漏检测与修复(LDAR)制度,每季度开展1次,定期对设备及管线组件进行泄漏检测,包括泵、压缩机、阀门、法兰及其他连接件等动静密封点,建立台账,并及时对泄漏点进行修复。
(二)废水防控措施:
1、东厂污水处理站
来自东西厂区各生产装置的碱洗塔废水、焚烧炉急冷塔废水和碱洗塔废水、地面及设备冲洗水,输送至东厂区污水处理站,处理后合格的废水打入板框压滤机,污泥滤饼委托外部资质单位处置。过滤出的废水清液输送至废水单效蒸发进行蒸发浓缩,废盐委托外部资质单位处置。蒸发后的水汽经冷凝后收集至冷凝器底部,经收集后打入中水回用池,用于补水回用,剩余冷凝水与软水站浓水、余热锅炉排污水、循环排污水及生活污水混合后,经东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光大水务(淄博周村)净水有限公司深度处理,经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排入孝妇河。
2、西厂污水处理站
西厂区现有PVDF装置洗涤废水经西厂区PVDF工艺水处理系统(气浮+生物氧化+MBR+砂滤+碳滤)处理后,满足光大水务(淄博周村)净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协议要求,部分回用PVDF洗涤,剩余部分与循环排污水、纯水站浓水混合后,经西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光大水务(淄博周村)净水有限公司,深度处理,经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排入孝妇河。
(三)噪声防控措施
主要噪声源有空压机、风机、泵类等,对产生噪音的设备采用减振垫、弹性连接、机泵房内壁加隔音板等消音措施。
(四)固废防控措施
公司已与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处置合同,部分高沸物和R152液态废催化剂进焚烧炉焚烧处置,其他危废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。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。
(五)土壤与地下水防控措施
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。严格按照防渗分区及防渗要求,对各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。厂区内设事故水池,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暂贮存于事故水池。建立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,定期对重点区域、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。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,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监测,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、地下水,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。
三、 公司联系方式
公司联系人:鲁先生
联系电话:15038397010
联系邮箱:1193346850@qq.com
四、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邮寄或者邮箱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。
公示单位: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4年4月25日